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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法谈 | 因旧村改造安置引起的大额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基本案情


A与其前妻于十年前登记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有住房一套归男方所有”。后因该房屋被改造安置,产生了大额的改造安置权益(三套位于广州市的回迁房,价值一千多万元),其前妻遂反悔起诉A要求分割该房屋的改造安置权益。其前妻起诉认为,首先,《离婚协议书》中载明的“住房”并非本案被改造安置的房屋,故本案被改造安置房屋属于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其有权分割。其次,A未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故该《离婚协议书》涉嫌欺诈应当予以撤销。




张少星 合伙人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件处理情况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A特委托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的张少星律师团队代理本案的诉讼工作。通过分析研究材料,本律师团队归纳了案件争议焦点:一、《离婚协议书》中的“住房一套”是否指向本案的被改造安置房屋?二、本案原告的起诉是否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三、本案是否存在原告所称的A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存在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是否构成所谓的欺诈?


对于第一个问题,首先,律师团队发现原告起诉状中存在对其不利的自认内容“离婚时,被告名下只有一套房屋,坐落在涉案地址”,而结合原告在离婚时也并无其它房产,故可以推定《离婚协议书》中的“住房”即是指向本案的被改造安置房屋;其次,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看,双方就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涉案住房和汽车的所有权以及前妻在A父亲房产的居住权均进行了详尽的约定,根据日常生活经验,除此之外还存在其它大额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未进行约定和分割的可能性较低;最后,结合原被告均为村民,文化水平不高,双方的收入也较普通的客观情况,双方在自行拟定的《离婚协议书》中文字表达不是特别准确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并不代表双方约定不明。


对于第二个问题,原告起诉主张的法律依据是“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对此,我方已在第一个问题时予以了阐述,认为涉案房屋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处理。我方进而根据“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法律规定,认为原告在时隔十年后才起诉早已超出法律规定的一年除斥期间,应从程序上直接驳回其起诉。


对于第三个问题,原告起诉状中除主张涉案房屋在离婚时未处理以外,还主张即使法院认为涉案房屋在离婚时已处理,但因被告未按《离婚协议书》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要求变更《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司法实践中律师惯用技巧)。对此,首先,律师团队指导A搜集提交多笔转账给女儿的记录以及A与子女和孙子女愉快相处的照片,直接及间接证明我方有抚养子女甚至是孙子女,否则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如我方真的多年未抚养子女的,一家人根本不可能如此和睦相处;其次,律师团队在庭审中注重引导法院厘清抚养义务与撤销或变更财产分割协议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两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亦即抚养义务对应体现的是支付抚养费,即使非携带抚养方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法律后果亦应当是起诉追索并清偿抚养费,而且起诉主体应为子女本人,特别是本案起诉时子女已成年的情况。再次,原告在《离婚协议书》中并非未分得任何财产,当时约定价值十几万元的小车归原告所有,而当时涉案房屋在当时的价值也是差不多(众所周知的是,农村房屋如不涉及旧改或拆迁的价值并不高),故《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公平合理,也不存在跟抚养义务挂钩或关联的情形(《离婚协议书》中有明确约定抚养费)。此外,原告在庭审中主张是因为被告外遇而离婚,但律师团队发现《离婚协议书》中记载的离婚原因是“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造成感情破裂,且已分居四年之久”,故可见该《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或变更情形,也给主审法官留下对方言辞前后矛盾、不诚信诉讼的心证,进而降低其陈述的可信度。我方进而提出,即使原告认为本案并未超过除斥期间,但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亦可从实体上驳回其诉讼请求。


在本律师团队和委托人的共同努力下,人民法院最终驳回了前妻的起诉,其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并未上诉,本案已生效。


结语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离婚时已约定好房屋归属但因离婚后房屋改造或拆迁安置产生巨大利益而反悔诉讼的案件,也存在为数不少因协议离婚时没有聘请专业的家事律师拟定离婚协议导致约定不规范让对方有诉讼反悔机会的案件。故协议离婚时聘请专业的家事律师拟定离婚协议书显得尤为重要,可在风险发生前规避好法律风险,以震慑另一方,避免诉累。而在不得已发生相关诉讼时,聘请专业的家事律师亦会比非专门从事家事业务的律师更能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和脉络,从而找到最合适和优化的诉讼方案。



供稿 | 张少星

编辑 | 小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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